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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罪恶-7
人贩子以招工、旅游、谈恋爱、介绍对象、合伙经商为诱饵,把女人弄到手后,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们逼迫被拐卖的妇女签订“合同”“保证书”“协议书”等等,承认自己是心甘情愿的。
然后在转手倒卖时,卖主和买主双方也经常立约为证,他们愚蠢、无知地认为,有了这白纸黑字,一切罪恶就可以变为合法的了。让我们来欣赏几份80年代买卖人口的罪恶契约吧……
兹因张府堂与李成风无法继续维持夫妻生活,同意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李又经介绍人介绍给山碰村青年张有军为妻。恐某些局外人说三道四,日后滋生事端,本约讲明:张府堂与李成风离婚是双方自愿,李与张成婚,也属情愿,不存在威逼利诱等现象,而且张府堂并没有从中索取任何非份之钱财。空口无凭,特立此约为证。
立约人:张府堂、李成风、张有军(手印)
介绍人:皇甫二孟(手印)
旁证人:张吉、张二礼(手印)
立于1986年12月30日
从这份协议书的字里行间,我们看到了什么?仁义道德!但是自古以来仁义道德就没有干过一件好事。这份字里行间满是仁义道德的协议书实际上是一个女人的卖身契。李成风是一位四川少女,被人贩子拐卖给山西省原平县农民张府堂为妻。同居一年之后,张府堂又把李成风转让给了张有军。女方要求:1.女方到达男方家后不得转手买卖;2.父母赡养费2400元,办婚酒后要一次付清;3.路费由男方负责;4.要有父母欢送,并在自愿婚姻书上签上家长和本人名字。男方要求:1.女方不得在中途返回;2.女方到达男方家一定要按合同办理,不得另返别家。男女双方共同要求:给介绍人600元钱的辛苦费。
这是一份《婚姻合同自愿书》。谁自愿的?
一个父亲,自愿把15岁的女儿卖给一个27岁的男人为妻。可是女儿并不愿意,在从贵州到江苏的途中,女儿大吵大闹,终于被公安人员解救下来。
合同书,商品经济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保障经济交往的合法性的文书,却被买卖妇女这种古老的罪恶充分利用了。商品经济封建化或者叫做封建化的商品经济,在这份《婚姻合同自愿书》中集中体现出来了。
杨怀义愿意把阎丽娜卖给韩长千,现金3200元。杨怀义(手印)阎本人同意跟着韩长千。
阎丽娜(手印)
村民委员会(印章)
这张卖身的纸条,里面隐藏着双重的欺骗……被出卖的女人,其实并不叫阎丽娜,她真名叫侯富丽,家住东北某大城市,是个17岁的妙龄少女。去年3月,她退学了,因为在她看来:“一大摞课本,也绝对顶不上一张'大团结’有用。”闲着没事,她便自己逛商店、溜公园、压马路,无聊地挥霍生命,浪费青春。
这一天她正在动物园看老虎,偶然遇见了无业青年马旭光,大概是灵魂之中有某种相同的东西吧,不过一问一答,两个人便一见如故,成了好朋友。
然后她就跟着到了马旭光的家里。在那里结识了马旭光的邻居,另一位无业青年孙延历。3个人一起下了酒馆,吃吃喝喝商量起如何赚钱的事情了。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唯一缺少的就是金钱。为了钱,他们调动了全部的智慧,想出了一条妙计……
4月20日,孙延历领着马旭光和侯富丽来到河北省东光县自己的姥姥家,请姥姥帮忙给阎丽娜找一个好婆家,他给侯富丽改了一个名字,说她是一个落难姑娘,是自己在作买卖的时候把她救出苦海的。善良的老人轻信了外孙的谎言,便到处托人帮忙。5月4日,在青年人的辉煌的节日里,他们的邪恶的计谋得逞了:杨怀义答应娶阎丽娜为妻。因为他们编造的阎丽娜的悲惨的遭遇打动了他:阎丽娜今年20岁,生母早就逝世了,继母经常虐待她。不久以前,财迷心窍的继母为了得到2500元钱的彩礼,竟然把她嫁给了一个60岁的病老头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决定卧轨自杀。
危急关头是孙延历和马旭光把她从死神面前救了出来。后来,他们好事做到底,用做生意的2500元的本钱从那个病老头子手中赎回了阎丽娜。她实在不愿意回继母家了,就跟着他俩来到河北,想找一个好人家安家落户,过一辈子舒心的日子。
老实憨厚的杨怀义轻信了他们合演的这幕假戏,愿意出3200元钱留下这个可怜的女人。钱一到手,孙延历就暗暗地和侯富丽约定,10天以后来接她。让她如果有机会也想方设法逃跑。如果没有机会,就在5月14日上午,在村口路旁划一个圆圈,他们就用出租汽车接她离开杨家。
杨家花了这么多钱买回来一个女人,自然格外小心保护,因为当地屡屡发生过“新媳妇”骗钱后不辞而别的事情。所以当天晚上杨家就把她转移到一间僻静的房子里,同时找了一些年轻力壮的亲戚朋友担任“保镖”。第二天,杨家就张罗着办喜事。侯富丽一听就慌了神,推说身体不舒服,要求过几天再办。三天后,杨家催逼她结婚,这次就没那么客气了:“你是我们花钱买来的媳妇,不管你同意不同意,这婚事今天办定了。”
侯富丽一见大祸临头了,干脆耍起泼来了,大哭大叫地说:“要我结婚,我马上就撞死在这里!”
这时候,杨怀义便觉察到了这个女人和那两个男人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了防止发生人财两空的悲剧,便强行给侯富丽扒掉了外衣,让她只穿着内衣,跑也跑不了。同时增加了警戒人员,严加防范。
5月14日,约定的时间到了。孙延历和马旭光雇了辆出租汽车来到村头,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联络暗号:地上的圆圈。当天晚上8点左右,他们干脆把汽车开到杨家门口,那些“警卫”人员立刻吆喝起来,吓得他俩掉头就跑。
后来他们干脆扔下侯富丽不管,溜到青岛游山玩水去了。一个多月过去了,侯富丽仍然死活不肯和杨怀义结婚。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就把侯富丽转卖给了韩长千。为了避免出问题,双方立下了一纸文书,并特地请村民委员会盖章作证。有了这张盖着大红印章的“合同”,韩长千就无所顾忌了。“我这是合理合法的事情,手续也全。”他说。侯富丽弄假成真,钱没有赚到,人却失去了自由。这一生的幸福就要结束了,她常常痴呆呆地坐着出神,心中后悔万分。她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白净的脸上平添了许多皱纹,目光呆滞,在夜间望着满天星斗枉自空叹。
她好后悔啊……后悔晚了。韩长千一纸“合同”在手,立刻大操大办,在6月15日这一天,强行与侯富丽举行了婚礼……第二年春天,人民法院以诈骗、盗窃、妨碍公务数罪并罚,判处无业青年孙延历有期徒刑11年!
这时候,在河北省那个小小的村庄里,侯富丽挺着隆起的肚子正遥望家乡,思念亲人呢。她手中攥着那张“合同”那是她的“卖身契”,80年代的“卖身契”,上面盖着村民委员会的大红印章……
她泪眼汪汪,心如死灰。她觉得如今一切都完结了,她的青春,她的幸福,她的少女的梦幻……命运啊,你为什么如此残酷?少女啊,你为什么这般草率?(待续)
【链接】古老的罪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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